2010年12月30日上午9时50分左右,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的昆明全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制药车间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 。以下是事故案例及处理结果的详细情况 :
一、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在该公司制药厂房四楼的片剂车间洁净区段。当时职工正在按工艺要求进行复方丹参片的生产,9时30分许,检修人员为更换空调初效过滤器,断电停止了空调工作,净化后的空气无法进入洁净区。由于操作过程中存在边制粒、边干燥的情况,烘箱内循环热气流使粒料中的水分和乙醇蒸发,而排湿口排出效果降低,乙醇蒸汽不能被排走,烘箱内蓄积了达到爆炸极限的乙醇气体。同时,制粒一房间内由于空调停止工作,挥发出的乙醇气体无法被新风置换,也堆积了大量可燃的乙醇气体。加之洁净区使用干燥箱的配套电气设备不防爆,操作人员在烘箱烘烤过程中开关烘箱送风机或在轴流风机运转过程中产生的电器火花,引爆了积累在烘箱中达到爆炸极限的乙醇爆炸性混合气体,炸毁烘箱,所产生的冲击波将四楼生产车间的各分区隔墙、吊顶隔板、通风设施、玻璃窗、生产设施等全部毁坏,爆炸过程产生的辐射热瞬间引燃整个洁净区其他可燃物,形成大面积燃烧,过火面积遍及整个4层。
二、事故原因
经调查,事故原因为违规操作和空调暂停导致制药烘箱和工作区积蓄了大量乙醇气体,从而引发爆炸,该事故属于一起责任事故。
三、处理结果
(一)对企业的处罚: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决定给予昆明全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罚款29万元的处罚。
(二)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昆明全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鉴于空调操作员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责任;给予公司法定代表人罚款10万元的处罚,给予公司分管副总经理4万元的处罚,公司工程部经理、前工段车间主任等人由公司按内部制度处理。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5名涉案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并对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责令官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官渡区政府分别向上级政府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