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警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洛阳永龙能化公司“12.8”中毒事故案例
来源: 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 2025-05-28 08:52:1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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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案例情况

事故发生经过:2018年12月8日20时17分左右,洛阳永龙能化公司乙二醇厂亚硝酸甲酯制备装置安全阀、爆破片出现泄漏,有毒气体通过亚硝酸钠配料间西侧风机孔洞、南侧穿墙管线孔隙进入加料平台溶解釜配料作业人员处。20时31分08秒,外包劳务工周水山中毒晕倒,另外三名外包劳务工随即上去进行施救,随后杜海林、赖新友、韩京玉相继中毒晕倒。20时45分19秒,现场操作人员杨帆到达现场发现四人均倒地,立即呼救、进行施救。最终,杜海林、赖新友、周水山3人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韩京玉经救治后体征稳定。

   二、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是亚硝酸甲酯泄漏后下沉,通过孔隙进入作业人员处,导致4人亚硝酸甲酯中毒。间接原因包括特种设备校验机构未尽责、企业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工艺管理存在缺陷、承包商管理不严及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

三、事故损失

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80万元。

五、事故处理结果

   (一)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洛阳一家人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庄玉毛,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永金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醇厂内操齐艳涛、班长张泽民、外操巡检员杨帆、分馏区技术员王荣荣,建议给予开除处分;安全技术员杨晓华、技术员李豪然,建议给预留厂察看处分;技术副厂长刘义钒、厂长秦保,建议给予降职处分;副厂长胡泊,建议给予撤职处分。

   (二)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安监部门责令洛阳永龙能化公司立即停产整顿。同时,事故调查组要求企业认真按照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泄放系统隐患排查,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查,加强特种设备管理等。


责任编辑: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