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12月18日10时20分左右,众昌化工公司17#厂房东半部分的氟胞嘧啶合成车间的氟化氢冷凝回收岗位R-05冷却釜及外置循环冷却器由于设备冷脆超压爆裂,导致液氮和氟化氢泄漏。当时,操作工陆春月、徐志勇、陈建林及技术顾问张伟在该车间氟化工段二层调试氟化氢冷却系统,设备爆裂后,冷却釜内氟化氢和夹套内的液氮同时泄出,造成陈建林、陆春月当场死亡,徐志勇、张伟受伤,徐志勇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是氟化氢冷凝釜夹套和冷却器壳程受液氮快速降温骤冷作用变脆,液氮尾气出口阀处于关闭状态,在骤冷和压力共同作用下,冷凝釜夹套和冷却器壳程发生粉碎性炸裂,冷凝釜内筒底部破裂,冷凝釜内和冷却器管程内的液态氟化氢泄露,导致事故发生。事故还暴露出企业违法违规进行设备调试、生产工艺安全可靠性未经充分论证、随意变更工艺和设备设施、未编制设备调试方案和操作规程、专业技术人员缺失、员工培训不到位、应急防护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三、事故性质和损失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60万元。
四、事故处理结果
(一)对责任人员的处理:众昌化工公司生产副总蔡彬、技术顾问张伟、总经理胡国栋、安全总监陆建军因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房拥军,建议由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质量技术副总王朝阳、安环部主管王飞,建议分别对其处1万元的罚款。此外,还有相关人员建议给予政务处分。
(二)对责任单位的处理:事故调查组要求众昌化工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工艺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培训教育等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