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经研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联席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由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曹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二、会议主要职责
(一)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讲话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有关决定决议。
(二)研究部署全年或阶段性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敏感时期、敏感问题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工作。
(三)定期分析研判全委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动态,研究应对存在的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重大问题,排查风险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预案和工作举措,形成分析研判专题报告并报委党组。
(四)通报、交流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在本单位本领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意识形态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
(六)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专题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七)积极向党组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和落实的相关工作。
三、会议召开
(一)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
(二)联席会议的召开和研究讨论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经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成员可以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召开联席会议和需要研究讨论的事项。
(三)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出席。根据联席会议的议题,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四)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准备意见,并在联席会议召开前征求会议成员的意见,以确保联席会议的质量。
四、会议落实
(一)凡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制定的文件、形成的会议纪要,一般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形成文件或会议纪要。
(二)联席会议成员要紧密结合本领域本单位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要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梳理汇总。
(三)对联席会议成员贯彻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进展情况、实际效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要在业务上相互支持、在信息上相互沟通、在组织上协同配合,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和强大工作合力。
(二)主动履行职责。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问题,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强化问题导向,围绕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突出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