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实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特建立该制度。
一、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组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由党组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召集,小组成员参加,会商研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会商研判的主要工作职能是: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研究确定全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要制度及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全局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成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精心设计载体性活动,推动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常态。督促评估全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
三、按照制度要求,党组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会,明确阶段性任务;遇有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出现或发生,可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并邀请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协调理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