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医用防护服(产能)储备企业的
公 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289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企[2020]43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企[2020]50号)精神,完善我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周口市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开征集2家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服产能)储备生产企业。请各符合医药防护服(医用防护服产能)储备生产企业积极报名,填报周口市市级应急医疗物资(产能)储备生产企业报名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于4月28日前发送至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食品工业办公室(邮箱:zkgxcyzc@163.com)。
承担周口市市级应急医疗物资(产能)储备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企业必须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资质;
2. 应急医疗物资(产能)储备企业必须具备医疗防护用品转产能力且达到规模要求;
3. 必须是供应及配送能力胜任的医疗防护用品生产企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承担周口市市级应急医疗物资(产能)储备:
企业严重违背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的;
企业诚信缺失的;
三年内受到严重违纪违规处罚的企业;
已经承担县(市、区)应急医疗物资产能储备的企业(应急医疗物资储备除外)。
附件:市级应急医疗物资(产能)储备生产企业报名表
联系人:吕沛霖 电话:15290082350
2021年4月20日
附:
市级应急医疗物资(产能)储备生产企业报名表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储备种类(产能、物资) |
联系电话 |
信箱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