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周口市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旨为进一步完善周口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
1、什么是绿色工厂梯度培育?
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是指从以下两个维度建立培育机制:纵向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联动的绿色制造培育机制;横向形成绿色工业园区带动园区内企业创建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和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带动上游供应商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设计产品的培育机制。
2、什么是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
绿色工厂是指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企业,是绿色制造体系核心实施单元。
绿色工业园区是指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过程,全方位实现绿色低碳和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园区,是绿色工厂和绿色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是指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企业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的全过程,实现供应链全链条绿色化水平协同提升的主导企业,是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工厂建设绿色制造体系的关键。
绿色设计产品是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在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全生命周期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生产的产品。
3、工作原则是什么?
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及管理遵循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标准引领和全面覆盖的原则,以绿色工厂培育为基础,以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设计产品培育为支撑,优化政策环境,引导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激发企业绿色制造的内生动力,发挥绿色制造标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4、职责如何划分?
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内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遴选发布市级层面的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和绿色设计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绿色制造名单),并推荐国家级、省级参评名单。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培育、管理和推荐工作。
5、如何统一管理?
依托国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开展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及管理工作。
县(市、区)工信部门应对照评价标准对本辖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进行分类管理,将具备培育条件且有提升潜力的企业、工业园区列为优先培育对象,制定培育计划,引导和支持不同培育对象对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相关标准要求,实施绿色化改造升级,持续完善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引导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设计。
6、绿色工厂培育对象需要满足哪些什么条件?
绿色工厂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②重点领域行业企业能效水平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能效标杆水平,其他行业企业应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1级水平;③符合绿色工厂相关标准要求。
绿色工业园区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是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②发布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计划,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③符合绿色园区相关标准要求。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是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②制定供应商绿色工厂培育计划,推动供应商开展绿色工厂创建;③符合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相关标准要求。
绿色设计产品培育对象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①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②产品全生命周期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③符合申报的绿色设计产品应有相关标准;④符合绿色设计产品培育对象相关标准要求。
7、工作流程是什么?
企业、园区可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的方式,编写评价报告后,按要求提交。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的,第三方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对所出具评价报告内容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取自评价方式的参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评价报告通过管理平台提交电子版版本,并将纸质材料送交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绿色设计产品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生产企业对照相关产品评价标准,开展自评价,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自评价报告。
县(市、区)工信部门可依据管理平台收到的申报材料,按照本管理办法和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组织本辖区县(市、区)级层面绿色工厂创建,发布县(市、区)级绿色工厂名单。
县(市、区)工信部门于每年3月31日前将本辖区具有代表性和引领性的绿色工厂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申报省层面绿色制造名单的原则上应先纳入市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工厂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年度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市级层面绿色工厂名单并予以发布。
绿色工业园区、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设计产品创建流程和时间要求与绿色工厂相同。
8、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和管理采用的标准是什么?
绿色工厂创建标准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的绿色工厂创建的行业标准以及河南省发布的地方或团体评价标准。未发布标准的行业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绿色工业园区创建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行业指标体系和河南省发布的地方或团体标准体系。未发布指标体系的行业依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内的产品标准以及河南省发布的地方或团体产品评价标准。
9、不得申请、推荐和列入绿色制造名单情形?
①未正常经营生产的;②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③被动态调整出名单单位的;④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⑤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⑥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绿色制造名单如何进行动态管理?
各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在每年4月15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填报动态管理表,上报年度绿色制造关键指标情况。
县(市、区)工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绿色制造名单的复核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市级及以上绿色制造名单进行现场抽查复核工作。
11、哪些情形将被移除名单?
①不满足申请、推荐和列入绿色制造名单前提条件;②拒不按时填报动态管理表且不配合现场复核;③所提交材料或数据存在造假等问题;④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Ⅱ级(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
通过上述对《周口市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几个关键点:
政策导向:国家对绿色发展和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视,为相关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方向指引,将引导更多企业关注绿色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环境效益: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将有效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助于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经济效益:绿色制造将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助于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社会效益: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将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有助于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形象,增强社会公众对绿色产品的认可度。
《周口市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推行,预示着周口市制造业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这不仅将助力产业的转型升级,也将经济的稳健增长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紧密结合。我们期待周口市制造业在未来绿色发展的道路上实现显著的突破,为推动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共生贡献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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