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工信医药〔2022〕40号
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成立周口市医药产业发展协会的批复
周口市医药产业发展协会筹备组:
你们提交的《关于申请成立周口市医药产业发展协会的请示》(巨鑫总办〔2022〕21号)已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成立周口市医药产业发展协会,业务指导部门为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协会登记成立后,请你们积极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开展与区域内外同行业的合作与交流。
三、协会登记后,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自觉接收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依法管理和业务指导单位的业务指导。
2022年7月19日